記者黃仲丘/台北報導
▲住宿式長照機構補助,將從6萬增加到12萬(圖/資料照片)
衛福部今(28)一口氣整理了4大即將於7月1日起上路的新制,其中對民眾影響最大的就是健保門診藥品、急診民眾部分負擔的調整,急診醫學中心將從550調高到750元,門診藥費,區域醫院、醫學中心的藥費上限也將從200元調高為300元。另外,住宿式機構,針對長照需要等級達4級以上的住民補助,也將調增為每人每年12萬元且取消排富規定,於7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。四大新制如下:
健保門診藥品、急診民眾部分負擔調整
一、取消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藥品費用新臺幣 (下同)100 元以下免收藥品部分負擔之 規定,並調高收取上限為 300 元;持醫院門診開立之慢連箋(開藥28天以上)第一次調劑之藥品費用併一般藥品費用計收藥品部分負擔。
二、急診不按檢傷分級收費,改按就醫層級收取部分負擔,並調高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定額金額。
三、針對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滿 70 歲之中低收入老人及身心障礙者,以維持調整前之收費方式為原則。
依據健保署估算,影響人數約 844萬人,影響金額約新台幣32.7 億元。
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調增
原入住老福機構、護理之家等7類機構,年度累計達90天以上,且稅率級距未達20%以上之住民,每人每年最高補助6萬元,自112年起,對長照需要等級達4級以上之住民,調增補助為每人每年12萬元且取消排富規定,並於112年7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。預估112年申請人數約6.8 萬人。
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」正式實施
一、「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」規範是類產品品名及蜂蜜原料原產地之標示: 透明消費資訊,保障消費者權益。
二、 具體內容包括:
1.標示「蜂蜜(蜜)」、「100%蜂蜜(蜜)」、 「純蜂蜜(蜜)」,應為僅含蜂蜜成分之產品。
2. 蜂蜜含量達 60%以上,添加糖(糖漿)者,品名應標示如「加糖蜂蜜」;添加糖(糖漿)以外之其他原料,而未添加糖(糖漿)者,品名應標示如「調製蜂蜜」或「含〇〇蜂蜜」,且字體大小應一致。
3. 蜂蜜含量未達 60%,且品名含「蜂蜜(蜜)」字樣者,品名應完整標示如「蜂蜜(蜜)口味」或「蜂蜜(蜜)風味」,且字體大小應一致。
4. 前述產品均應依蜂蜜含量多寡依序標示蜂蜜原料原產地。
5.未添加蜂蜜之包裝糖漿產品,品名不得標示「蜂蜜(蜜)」或等同意義字樣。
「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 及不得記載事項」
衛生福利部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訂定之「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於本(112)年 1 月 6 日公告,將自本年 7 月 1 日起生效。美容業者所提供美容服務之契約內容應符合相關規定,違反者主管機關得依消費者保護法進行裁罰。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s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13153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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